世界知识产权日 | 为绿色未来而创新
为
绿
色
未
来
而
创
新
导读
4月26日,是世界知识产权日。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,在商业竞争上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的重要应用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国家科技进步的前提,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、外观设计、文学和艺术作品,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、名称、图像,都可被认为是独立的知识产权。
发明、外观设计、文学、艺术作品…😋😋😋
标志、名称、图像~
工程勘察、设计、咨询是富有创造性的智力劳动。对这种原创或创新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保护,是对工程技术人员创新与发展的鼓励,有助于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进步,同时也符合建设单位(业主)和公众的利益。
知识产权及法律法规
PART1
我国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两类,具体包括:著作权及邻接权、专利权、专有技术(技术秘密)权、商业秘密权、商标权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等。
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;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;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等。
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知识产权范围
PART2
//著作权//
主要包括勘察、设计、咨询活动和科研活动中形成的,以各种载体所表现的文字作品、图形作品、模型作品、建筑作品等勘察设计咨询作品的著作权。
//专利权//
系指获得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、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,包括各种具有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、新结构等新技术和新设计,以及对原有技术的新改进、新组合等的专利权。
//专有技术权//
系指对没有申请专利,具有实用性,能为企业带来利益,并采取了保密措施,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享有的权利,包括各种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、新结构、新技术、产品配方、各种技术诀窍及方法等。
//其他商业秘密//
系指具有实用性,能为企业带来利益,并采取了保密措施,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,包括生产经营、企业管理、科技档案、客户名单、财务账册、统计报表等。
//商标权//
系指企业名称、商品商标、服务标志,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依法享有的权利。
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知识产权归属
PART3
//01.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归属//
执行企业的任务或主要利用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,并由企业承担责任的工程勘察、设计、咨询的投标方案和各类文件等职务作品,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。直接参加投标方案和文件编制的自然人(包括企业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,下同)享有署名权。
除另有约定外,建设单位(业主)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勘察、设计、咨询费后所获取的工程勘察、设计、咨询的投标方案或各类文件,仅获得在特定建设项目上的一次性使用权,其著作权仍属于企业所有。
企业职工的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个人所有。
//02.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权的归属//
执行企业的任务,或主要利用本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,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,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、专有技术的所有权,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、转让权归企业所有。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、研制等工作的自然人依法享有署名权。
企业职工的非职务专利或专有技术权归个人所有。
//03.企业的名称、商品商标、服务标志,以及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的权利为企业所有。
//04.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合作所形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、专利权、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,为合作各方所共有,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。
//05.企业接受国家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委托,或者委托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著作权及邻接权、专利权、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,按照合同确定其权属。没有合同约定的,其权属归完成方所有。
勘察设计咨询行业
知识产权保护
PART4
//01.加强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中的保密工作,对涉及专有技术和其他商业秘密的勘察设计咨询文件、技术方案、科研成果、经营信息等,均应在显著位置明示“专有技术”或“商业秘密”等标识,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,认真保护,严格管理。
//02.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要求,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约定外,企业应当及时索回未中标的投标方案,整理归档,防止企业知识产权流失。
//03.项目负责人在履职中对该项目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负责,落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,杜绝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,同时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。
//04.建设项目需引进技术或设备时,凡涉及专利或专有技术的,企业应当建议并协助建设单位(业主)进行专利法律状况或专有技术情况的调查,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。
//05.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设备用于建设项目时,新设备制造文件只能提供给签有保密协议的制造厂,对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建设单位(业主)只提供总装图、易损件图和使用说明书;建设单位(业主)要求自行制造的,应当在签订专利、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合同,以及专有技术保密协议后再提供新设备制造文件。
//06.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,与本企业职工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;与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,以及对本企业的技术、经济权益有重要影响的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,明确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、期限及违约责任等。
文 / 综合管理部(法务)
审定 / 综合管理部(法务)
栏目编辑 / 党建工作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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